一、项目编号
************3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07717
三、项目名称
******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旧县镇亭子山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08.3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2.33(分)
工程类
******检察院,建设地址在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50号,主要内容为原墙面、吊顶、地面、门窗拆除,墙面、地面、天棚、门窗重新装饰及更换,强电、弱电及给排水工程拆除及安装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项目经理:杨震
执业证书信息:鄂******9243
五、评审小组成员
许华烈,李红英,胡楠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09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在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8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检察院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检察院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晨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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