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设局配电系统、部分门窗及空调护栏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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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273-2025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047
3、项目名称:******建设局配电系统、部分门窗及空调护栏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0000.00元
6、最高限价:662694.62元
7、采购需求:******建设局配电系统、部分门窗及空调护栏维修项目更换空调外机金属百叶罩、更换石膏板吊顶、墙面粉刷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专业叁级资质证书未换证但在有效期限内的证书可参与投标;(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从2025年7月10日17时30分至2025年7月17日23时30分止。
2、地点: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2)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102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露思
电????话:******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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