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受杭州殡仪馆委托,现就杭州民政社会服务配套用房及社会停车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LH-HB2025-004
项目名称:杭州民政社会服务配套用房及社会停车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806443元
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本项目地点位于杭州市主城区西侧留下板块,西溪路以北,花蒋路以东。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6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18596.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16041.07万元。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背靠背编制本项目全部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且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核对调整)、配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单位完成与中标施工单位的进场前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即“清标”工作、结算初审工作。
服务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完毕,全过程审计完成并财政批复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并由招标人确认之日终止。其中: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须在收到项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始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并在接到核对通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核对调整,出具审核报告及审核对比表。总承包以外的项目(专项分包、零星项目等),中标单位接收到项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始15日历天完成总承包以外的项目(专项分包、零星项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标底的编制(如施工图已完成但还在审查期间或施工图设计存在异议的,中标单位仍须先介入标底编制,待收到图审合格的完整施工图(或设计回复)3日内完成修正),并在接到核对通知起5日历天内完成与监标方的标底的核对工作,并出具有效的标底成果报告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
******银行杭州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408;
(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1日(全天);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方式购买: 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格式自拟)、缴费凭证截图(备注杭州民政跟审服务)******。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非报名应标商的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乐富智汇园12幢130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乐富智汇园12幢1308室。
六、公告期限2025-7-11至2025-7-21。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乐富智汇园12幢1308室;联系电话:15******6;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3)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4)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殡仪馆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73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乐富智汇园12幢1308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开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梁雨露
质疑联系方式: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