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JL1304G************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漠发改******************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漠河市东南方向,220KV漠河变电站南侧;
2.3建设规模:办公楼600.00㎡、预处理间544.00㎡、调节池396.00㎡、综合库房1343.00㎡、泵房23.04㎡;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总工期5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554565.72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组织机构成员(配备人数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计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1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招 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漠河市西林吉镇15区漠河市西林吉镇15区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8号门S7-6商服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