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第四篇“商务部分”的“授课师资团队(16分)”内容做如下修改调整:“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授课人员中具有农业经济管理类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农业经济管理类中级职称(经济师<农业>、讲师<管理学>)的得1.5分,最多得4.5分;每提供一个农业经济管理类高级职称(如正高级经济师<农业>、副教授<管理学>,高级经济师<农业>、教授<管理学>)的得3 分,最多得12分。本项最多得16分。非农业类经济师、教授<管理学>等,减半计分。”
二、本项目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不变。
三、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本次补遗通知内容与原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补遗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