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飞灰螯合物委外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修改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附表一: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飞灰螯合物委外处置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四、处置项目具体要求→(一)飞灰螯合物处置要求”第1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HW18类别),且核准规模剩余量≥5000吨/年,并提供核准规模剩余量≥5000吨/年佐证材料或者承诺书。飞灰螯合物连同包装物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处置,合同期内不得交由第三方处理处置。处置方式为填埋,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更正为: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HW18类别),且核准规模剩余量≥5000吨/年,并提供核准规模剩余量≥5000吨/年佐证材料或者承诺书。飞灰螯合物连同包装物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处置,合同期内不得交由第三方处理处置。处置方式为填埋,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置地点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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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青松路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香洲区莲溪大厦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