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氧化硅水溶液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氧化硅水溶液生产线项目.
工程地理位置: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内(富山水质净化厂北侧、高栏港高速西侧)
工程地理位置:石化园区石化六路4006号
工程内容:************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氧化硅水溶液生产线项目”,新增纳米级二氧化硅水溶液的生产,纳米级二氧化硅水溶液有广泛的工业用途,在纸张,塑料,建筑材料,个人护理用品,半导体,铸造,催化剂,水处理等诸多行业都有应用。本项目不新增厂房、不新增用地,投产后预计生产纳米级二氧化硅水溶液50000吨/年。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27万元,占总投资的1.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