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物资供应中心2025-2026年度防爆执法记录仪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M-BID01-019
本招标项目 东方物探物资供应中心2025-2026年度防爆执法记录仪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防爆执法记录仪应用于公司各探区勘探生产,为使操作更加规范并留有记录,在下药使用前进行全过程录制,计划编制责任单位对各探区历年使用、采购情况和上年度预测计划实施情况******集团公司、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相关规定,拟组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技术要求 | 估算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总价(含税,人民币,元) | 执行标准 |
1 | 执法记录仪(防爆) | 详见第五章 | 3000 | 台 | 980.00 | ******.00 | GA/T 947.2-2015 |
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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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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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中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中标后双方签订定商定价框架协议,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 。
2.3交货时间:采购订单指定交付时间交货(采购订单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
2.4交货地点:东方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各分中心库房及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2.5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
2.6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1年。
2.7计价方式:投标文件所明确列出的投标价为产品到货价。相关费用说明:本项目报价包括增值税(13%)和其他税费及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内陆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和伴随货物交运等相关费用。
2.8结算方式:******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款项。
******有限责任公司。
3.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产品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涵盖范围应包含执法记录仪)。
3.4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成立时间满两年以上,且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影响采购交易的违法违规记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有限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产品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此款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标包(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07 月2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样品提交: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自送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样品及标配附件一套,并在邮件(或包装物)内部注明投标人名称等详细信息。邮件(或包装物)外包装不得包含投标人名称或LOGO,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样品为中标人留样使用,不进行评分。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未中标样品退还未中标人。
******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601室,
收件人:于乾 ******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5万元(大写: 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0019
银行账号:************0010
******银行客服电话:******69。
******银行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1开标时间: 2025 年 07月24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 于乾 邮箱: ******
电 话: 0312-******
******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
邮箱:******
2025 年 07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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