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1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原贝因美地块上建(构)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相关工作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3.78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3.78万元
7、采购需求:拟对位于东山园区大连路与三峡快速路交会处南侧地块(原贝因美)上建(构)筑物开展拆除及渣土清******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9〕3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拆除及清渣项目需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现拟选取一家供应商开展相关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拆除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拆除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服务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人,应为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人员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3)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08:3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无************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领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委员会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白洋镇丰岗路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8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