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有限公司提供全面的保险解决方案。 ******有限公司提供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团体意外险服务。 4.保险费用限价:总价为******.36元; (1)财产一切险保险费为固定资产总额(439559.707098万元)的0.022%; (2)公众责任险保险费为25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3)团体意外险保险费为65元/人(总人数暂定3375人) 5.服务期限:一年。 6.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其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 3.信用要求: (1)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询比文件,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资料齐全后,代理机构将询比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2.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资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4)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其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如有); (5)“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格式自拟);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的声明(格式自拟);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的声明(格式自拟);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的声明(格式自拟)。 4.询比文件******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内蒙广电保险+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2 1156 1910 0011 928 ******银行呼和浩特锡林路南口支行 行 号:1021 9101 1567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 ******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 ******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室 六、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031131 行号:******19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9号 联 系 人:解文杰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张旭东、范晓晨、乌仁图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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